近日,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》,对政务处分制度作出了全面系统的规定。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出台后,川能建工集团党委高度重视,立即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员工及所属公司开展专题学习。
6月28日至7月1日,川能建工集团本部及各所属公司掀起学习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热潮,通过集中学习,全体党员干部职工重点学习解读了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颁布的意义、适用对象、基本原则、政务处分的种类、适用规则、公职人员违法行为及使用的处分等主要内容。
(川能建工集团党委书记、董事长罗健)
川能建工集团党委书记、董事长罗健向公司党员干部员工们分享了自己的学习感悟: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开出了一份不能触碰的“底线清单”,也为纪检监察工作开展立起了一面坚实的法律后盾。公司全体人员作为国有企业的一员,做为公职人员,必须要敬畏党纪国法,敬畏人民,做到政治上清正、工作上清廉、作风上清白,严守廉洁从业的底线,自觉接受监督,做到言有所戒,行有所止。
川能建工集团所属公司党委(党支部)书记分享学习体悟
川能建工集团永鑫公司党委书记、董事长刘公智
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施行,将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履职行为。国有企业党员干部职工更要持续深入学习、深刻理解,做学法懂法守法的表率,从严要求自己,经常对照自己的言行,确保不跑偏、不出格、不违法。
川能建工集团水利水电公司党支部书记、执行董事、总经理易宗友
作为国有企业的党员领导干部,肩负着企业发展的重担,无论在何岗位,都要不折不扣地履行自己的职责,牢记身份,须知我们的一言一行代表了公司乃至集团的形象,我们更应以身作则,树立规矩意识,加强自我约束,保持清醒头脑,无愧良心,不负重托,不辱使命,真正成为一名忠诚、干净、担当、责任的党员干部。
川能建工集团简阳发展公司党支部书记、董事长、总经理熊祖彬
领导干部职工,无论职务大小,必须把守法合规放在重要位置,常怀敬畏之心,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,把纪律规范挺在前面。要牢记自己作为国企工作人员的身份,一举一动、一言一行都代表公司形象,在日常工作学习中,做到慎初、慎微、慎始、慎独。”
川能建工集团设研院公司党支部书记、执行董事寇小鑫
落其实者思其树,饮其流者怀其源。实行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,一方面可以为了加强公职人员管理,进行定期“敲打”和肃清“毒瘤”,从另一方面看也是保护公职人员的合法权益,引导公职人员树立和强化依法用权意识,激励公职人员在依法行使职权中尽职履责为民造福。
川能建工集团绿色建筑公司党支部书记、执行董事陈鹏宇
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颁布,既是对所有公职人员如何行使权力的监督,也是督促我们公职人员秉公用权、廉洁从业的依据。作为国企公职人员,思想上要高度重视,认真学习、反复学习,做到知敬畏、存戒惧、守底线;在工作上,要不断强化纪律意识、规矩意识,以敬畏之心,主动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。
矩不正,不可为方;规不正,不可为圆。川能建工集团纪委将始终在冰球突破豪华版集团纪委、公司党委的正确领导下,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,切实把管党治党的纪律规矩立起来、严起来、执行到位,让党纪法规真正成为“带电的高压线”。